中招志愿是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信息,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招办投档和学校录取新生的唯一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学习招生有关政策,全面了解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要求。《2009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09年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具体办法》、《2009年南通市中招指南》、《2009年南通市区中招有关问题解答》和本须知是考生必读材料和招生录取的依据。
一、招生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批次:先录取高师范定向生,后录取高师统招生;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含择校生) 录取。第一小批次通中、一中统招生录取;第二小批次通中、一中择校生和一中国际课程班录取;第三小批次其它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
3、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含高职艺术类)录取。
4、第三批次:普通中专和职业技术类学校(含中职艺术类)录取。
5、职业学校补录取。
二、志愿填报要求
1、今年高师定向生和统招生均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所以,报考师范类的考生须分别填报高师定向生和统招生志愿,先录取高师定向生,后高师统招生实行。报考高师志愿除填写学校代号、学校名称外还需填写专业代号、专业名称。
2、市区考生只可填报南通高师定向生志愿,考生应按户籍所在区、对照学校和专业代码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同时可选择填报市区三区间的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报考高等师范统招生,请考生按市区招生计划填报,市区统一划线录取。
3、高等师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志愿填在高等师范统招生志愿表艺体栏内,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不在志愿表艺体栏内填报,则不按艺体类考生录取。
4、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省文化系统艺术学校艺术专业和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训练专业志愿须经专业加试合格后方可填报。该类学校志愿应填在志愿表艺体栏内,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
5、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省文化系统艺术学校艺术专业、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师范类艺体专业等志愿录取时在该类学校录取同批次之前进行。
6、报考普通职业学校艺体、警官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专业加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的志愿。
7、已分配到县(市)、区的部分中、高职学校招生计划,市区考生只可填报分配市区的招生计划;未分配到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即面向全市招生,全市实行统一填报志愿。
8、报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应填在第一批次志愿栏内,普通高中的统招、择校分别作为2个志愿填报,报考普通高中(含择校生)填写相应的学校代号、学校名称。
9、普通高中志愿分三小批次依次录取。第一小批次是通中、一中统招生的录取;第二小批次是通中、一中择校生和一中国际课程班的录取;第三小批次是其它普通高中统招生、择校生的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三个小批次顺序,在录取的过程中,是按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被下一批次录取。
10、凡报考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地理、生物毕业会考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达到所报考学校的等级要求,具体等级要求详见《2009年南通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具体办法》。
11、被确定为通中、一中推荐生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推荐学校的统招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
12、一中国际课程班纳入普通高中计划,并按普高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具体招生要求和有关事项详见一中公布的国际课程班招生简章。
13、由于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的计划招生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如果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而又无其他志愿(所谓“死档”),只可以补录下一批次学校。考生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考生按志愿被某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录取后,不得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14、五年制高职志愿填在第二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时写上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该批次有四个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15、五年制高职招生原则上不再进行补录,确实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或有增加招生计划,则按比例重新划定控制分数线,在有志愿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所以,凡需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
16、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类志愿(其中技工学校的五年制专业为高级技工),填在第三批次志愿栏内,填上学校代号、学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该批次有四个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17、考生不填报某一批次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
18、为保证志愿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先按本人的意愿和要求认真填写学校提供的中招志愿草表,经考生和家长校对确认后,交学校进行志愿信息采集。志愿信息上报市招办汇总后,学校将由招办打印的正式志愿表交考生和家长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字确认上报后的志愿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有差错由考生、家长自负。
三、专业填报要求
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共有四个批次供考生选择填报,除普通高中志愿栏以外,其它批次每个学校有两个专业栏供考生选择填报。
每批次志愿栏后,还设置了其他学校、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志愿栏。考生填报了其他学校服从志愿或其他专业服从志愿,如考生未被所填报的学校(专业)录取时,可在本批次尚未招满的任何学校或任何专业中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明确填写“服从”或“不服从”,凡未填写的均作“不服从”处理。
四、其他几点说明
1、所有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均刊登在《2009年南通市中招指南》上,未刊登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一律不予办理招生录取审批手续。
2、考生要根据各类招生学校的录取顺序、批次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准确理解招生计划各批次的学校以及录取批次顺序与志愿表的对应关系,防止填错所选学校的批次。选报志愿时须了解清楚各类中等学校的收费标准,注意招生学校、专业对性别、体检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志愿填报的合理有效。
3、《2009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备注栏是招生学校对招生对象要求或办班点或艺术类招生的说明,考生在填报时注意备注栏内的说明。
4、市区各中学校必须在6月6日下午5:00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2009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一)、(二)》报市招办中招科。
5、个别报名考生的志愿表必须在6月6日下午5:00前送交市招办中招科,现场录入打印正式志愿表,经考生、考生家长确认签字后留存。
6、中考命题依据、考试范围、分值及形式按照市教育局通教基[2009]4号文件执行。
7、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文化科目考试必须统一在同一报名点进行。
8、6月25日后考试成绩由市招办统一下发给各学校,由学校将《中考成绩通知单》下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