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岩招办〔2008〕3号
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市属中学: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龙岩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龙政综〔2008〕17号)精神,现将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0日-25日。
二、 报名条件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八年级学生报考生物、地理科学业考试除外);
(三)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持本县(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八年级学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就读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本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非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机构报名。在非户籍地完成初中学业且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确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凭其监护人的“两证”(从业证、暂住证)可在所就读学校报名。
四、 收费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教办财〔2004〕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闽教财〔2008〕30号)文件精神,八年级学生报名费每生20元、九年级学生报名费每生80元(包括体育与健康科考试)。
五、 报名信息汇总
4月上旬组织报名信息汇总,并进行考点、考场安排和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
六、 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信息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关报名学校和县(市、区)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学生反复核对报名数据,确保考生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二)广泛宣传,防止漏报。中考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对中考报名工作进行宣传,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要负责通知本校所有学生,特别是对到外地、外校寄读的学生,要有专人负责联系,确保八、九年级所有学生及愿意报考的往届生按时报考。
(三)照顾录取考生填报“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验有关证明以及资格公示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龙岩市招生办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