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招委〔2008〕5号
关于做好2008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8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委会的统一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为目标,推进规范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证招生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目标任务。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坚守岗位,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位,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认真制订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对考试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要严格监考员选聘,加强对监考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招委会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市,县招生办要建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制度,结合实际做好招生宣传、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公示和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六公开”的要求,把学校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市、县招生办和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对违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切实抓好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始终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市、县教育局、招生办、各考点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各类考试安全保密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克服任何麻痹思想,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从命题到施考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招生办主任负责制。教育、招生、公安、保密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督查。要做好市、县、考点学校的试卷保密室考前的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全部达标。要严格把好中考命题、试卷印制、试卷运送、试卷保管、考试、评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影响安全保密、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认真制订考试期间应对突发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的有效应急措施。
三、加强考试环境治理,整肃考风考纪
考试环境的整治,要继续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要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考点、考场。要落实考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考生考前诚信教育。市、县招委会要协调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非本市普通高中不得在本市招生,本市所有招生机构和学校不得提供考生的一切信息,对违法中介参加招生活动,要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防范、打击措施,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市、县教育局要选派巡视员进驻每一个考点,加强对考试的督查。要严肃考试工作和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规事件。
四、全力以赴,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全面详细的招生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招生机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录取方式,多方组织生源。要做好国家中职学生助学金落实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分发到学生手中。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当地招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考试期间考点的安全保卫、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减缓噪声干扰以及考生的饮食卫生、交通运输等问题,积极为考生营造安静、祥和的考试氛围。市、县招生办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广大考生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信息;要加强咨询工作,热情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
附:2008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doc
龙岩市招生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管处、体卫处,省普教室,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大
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台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计生委,各县(市、区)招生办,市招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