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卡》填涂须知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理解《2008年南平市初中毕业生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中的内容后,再填、涂《南平市初中毕业生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志愿卡》(简称《志愿卡》下同),考生填涂的《志愿卡》信息是招生录取投档的依据。如填涂内容不清或错误,而影响正常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正确填、涂《志愿卡》:
1、按照自己的志愿查找《招生计划》合订本中的学校及专业编码,并且按照填涂要求,准确、规范地填、涂所报学校及专业编码。
2、必须保持《志愿卡》平整,不准折叠,非填、涂范围不得有任何痕迹,以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二、《志愿卡》中志愿批次分为:
1、第一批:普通高中
2、第二批:五年制师范类
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含体育、音乐、美术类);
4、第四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
《志愿卡》中所填写各志愿的批次必须与《招生计划》中学校的批次相同.若志愿批次填涂错误,计算机将无法投档。
三、《志愿卡》有关栏目的填涂要求:
1、第一批(普通高中)栏:填报志愿顺序务必按各县(市)招生办规定的顺序填报。(延平辖区高中志愿填涂说明附后)
2、第二批(五年制师范类)栏:可填报两个志愿学校及该志愿学校的三个专业。
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栏:可填报两个志愿学校及该志愿学校的两个专业。
4、第四批(体、音、美)栏:可填报两个志愿学校及该志愿学校的一个专业。
5、第四批[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栏:可填报六个志愿学校及该志愿学校的三个专业。在学校志愿后面还设有“愿服从中专调剂”栏,如果考生在本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未被录取时,愿意调剂到其它学校录取的还应把本栏方框涂黑,否则不必填涂。
四、凡填报部分对身体有专门要求的学校和专业的考生,需到所在地县市招生办领取体检表,并到招生办指定的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学校或专业对身体有特别要求的,详见招生计划表中的备注栏或该校和专业的招生简章。
五、技工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由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事项请考生向南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咨询,联系电话:884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