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试 与 考 查
一、考试、考查科目:按南教基[2008] 8号《南平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南教综[2008]2号)文件执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日期 科目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4日 |
语文(8:00-10:00) |
思想品德(2:30-4:00)
历 史(4:40-5:40) |
6月25日 |
数学(8:00-10:00) |
物理( 2:30-4:00)
化学( 4:40-5:40) |
6月26日 |
英语(8:00-10:00) |
地理(2:30- 3:30)
生物(4:10- 5:10) |
3、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两科考查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考试时间各安排10分钟,具体考查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三、考场设置:
考点设置由县(市、区)确定,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在乡镇设置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