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08年中考面试体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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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南平市教育局 2008-4-25 9:09:05 |
面 试 与 体 检 一、凡报考需面试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二、凡报考招生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生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如: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为阳性或肝功检查有一项异常的考生不能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为阳性的考生不能报考护士、烹饪、食品制作、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中专专业。各县(市、区)招生办应将考生体检表收集并于6月30日前上交设区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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