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南平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高级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09年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09]29号)文件精神和市招委会关于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安排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与时间
(一)第一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艺术体育类学校,报到时间:7月27日;录取时间:7月28日至7月30日。
(二)第二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普通班等), 集中办理录取审批手续时间:9月16日至18日。
二、录取地点:
1、第一批院校(即五年专等学校):武夷山国贸大酒店(详细地址:武夷山景区三姑望峰路,邮编:354300,总台:0599-693000,传真:5252015;联系电话:0599-5252369、13809582381)。
2、第二批(即中职学校等):安排在南平市延平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我市高级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在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系统组、录检组、审批组、监察组和联络后勤组。五年专录取工作采取集中录取方式,中职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录取,改为规定集中时间段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一)第一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体育、音乐和美术各类学校)
1、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升学考试总分的60%(即270分)确定。
2、五年制高职的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在文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即162分)确定。
3、五年制高职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的60%(即270分)的分数确定,以第一志愿学校、专业一次性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第二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
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工作参照南平市招委会《2009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南招委[2009]2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志愿,需面试和体检要求的专业,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在8月上旬以电子邮件方式先发至招生学校,由学校确定录取后,在9月16-18日到南平招生办指定集中审批点办理录取审批手续,联系电话:0599-8823154。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需体检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需按各县(市、区)招办安排参加体检,体检表采用医院提供的统一体检表,体检结论由考生直接交相关学校审定。
2、各县(市、区)招生办最迟须在7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本地完整数据(含高中录取结果、补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县市招生办不再派代表驻点。
3、参加五年专集中录取的学校招生代表须持招生院校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到录取点报到。同时为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安排在第一批录取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体育、艺术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食宿由录取点统一安排,录取的学校招生代表食宿费用由招生学校按实际天数与录取点结算。
4、五年制高职《录取通知书》由我市招生办在招生录取时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由学校申请,我市招生办可提供电子档案。
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中招录取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职成处。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职成科。
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