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涂诗薇)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备受关注的成都市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细则日前出台。细则规定,4月底以前,各学校必须将中考加分政策宣传到考生、家长,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学校审查后,签章。
5月12~20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的上班时间,各学校带相关材料分别到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带相关材料分别到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市技装所办理资格审查手续。5月底以前,区招办将加分结果返回各学校。
市招办特别提醒,两类高中招生加分政策中“获奖时间规定”中的“初中三年”是指2005年9月1日至今(体育类等级运动员加分时间为2005年12月9日至今)。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
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应及时将相关政策周知考生、家长,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名单、享受加分项目、享受加分分值要及时在校内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86691516;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6123460。市招考办也将在成都招生考试网(www.cdzk.com)上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