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中考不会取消教育局严控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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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齐鲁晚报 2008-1-22 10:01:52 |
根据全省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青岛市教育局今天明确提出,小学、初中、高一和高二的学生在正月十五之前不准上课,高三学生正月初十之前不能上课。根据2008年春季中小学校历,我市中小学正月十六报到,正月十九正式开学。如有发现个别学校集体补课或提前开学,可以向教育部门举报。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早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 另外,针对近日来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中考是否将取消的”消息,青岛市教育局今天再次澄清,以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并非取消考试,而是将一次性中考成绩作为高中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转化为依据学生初中三年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是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普通高中可以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也可以作为限定条件,即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 青岛市教育局基教处周处长介绍说,2004年以来,作为全国首批课程改革实验区,我市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新生录取的依据。同时采取特长生、指标生、差额录取和优质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等多种形式,改革了以往单纯以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现状,我市近年来推行的中考改革方向与全省改革方向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说,我市的中考制度在未来几年不会有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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