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明年起,我省农村独生子女初中毕业报考本县 (市、区)高中和职业高中,在本人中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另加10分投档。
我省目前已下发《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中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并领取了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独生子女。对符合规定的农村独生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加分优待。农村独生子女属于往届生和同等学历人员参加中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这一优待政策不予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没有改进的,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