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中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09]9号)、《关于深入推动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关键的一年,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对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考是我省规模最大、参考人数最多的一项选拔性考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以及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今年的中考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中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中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从严要求,科学管理,确保我省今年的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确保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省教育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战略重点。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27万人,任务很艰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职业院校要全力以赴,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要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要继续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把高中阶段教育增量主要用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要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各市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地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职业高中招生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要扩大到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对于上述人员,职业学校可试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通过工学交替、半工半读、顶岗实习、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多种形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生源渠道,拓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
三、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计划公开,自愿报考,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省教育厅审批的2009年各高中学校规模轨制是各市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备案的基本依据。各市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切实规范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严格限定,不得跨市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在参加全省统一安排的招生考试的学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要尊重学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任何人强迫学生更改志愿。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最大班容量不得突破56人。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晋政办发[2007]45号)精神,继续实行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指标分配要与初中办学水平挂钩,要在保持去年比例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具体办法由各市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农林、师范类专业、医学院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1999]7号)中有关规定。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259号)中的有关规定。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于招生工作开始前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各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招生简章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散发或利用媒体发布招生广告。
四、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狠抓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
各级政府和招生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教育、公安、监察、宣传、保密、电力、通信、邮政、卫生、信息、环保、城建等部门,共同担负起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的任务。要确保考试期间交通顺畅安全,严防重大疫情。特别要做好流感防治工作,确保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严格通信管理、消防管理和噪声管理,共同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把安全保密作为中考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问责制。要把中考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对当地中考试卷安全负总责。要严格管理,试卷印制、运输、保管及施考、评卷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管理措施要认真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安全保密人员的培训,增强涉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保密工作水平。要做实做细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中考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和公正。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要与公安、保密、通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及无线收发装置等通讯手段进行作弊的防范力度和打击力度,要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各地要对管理松散和薄弱的考区、考点进行认真整改,重点防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察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中考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检察。对于参与和纵容考试、评卷、录取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要严肃查处普通高中超计划录取、跨市招生和乱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中职学校无序招生、乱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对于个别学校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套取国家助学金的行为要及时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有关今年中考的报名,综合素质评定和体检,招生计划的制定、下达、管理办法,填报志愿,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登分,面试,录取体制、顺序安排,照顾加分政策,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办法等,均按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晋招考委[200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暂不做新的调整。
实行中考自主命题的太原市,必须严格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要确保命题质量,确保印卷环节的安全保密。
附件:1、山西省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