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中学: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教基〔2008〕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昆明市初中毕业评价和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作为出发点,增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责任感,深化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使初中毕业评价、升学考试改革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
2008年我市要进一步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的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含初中毕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一)初中毕业考试
初中毕业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考查和学科能力测试三个项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6、27、28日。历史、生物、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以结业考试成绩作为毕业考试成绩,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2.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3.学科能力测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试,由昆明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试的命题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安排在5月20、21、22、23日。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30分,成绩计入各学科毕业考试成绩。
4.毕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认定: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试)、思想品德、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认定:80—100分(含80分)为A级(优),70—79分(含70分)为B级(良),60—69分(含60分)为C级(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D级(不合格)。
综合实践活动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参加的学时、学习的情感态度、学习质量进行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认定。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今年,继续对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1.评定内容: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的表现,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2.评定方式: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
3.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入录取志愿袋,供录取学校作为重要参考。
4.组织实施
(1)根据《昆明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和规范程序来体现初中毕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杜绝腐败滋生。
(3)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相关人士(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专家等)组成的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要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要进行调查和处理。
(4)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考试各学科成绩情况的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分学期、分学年的各种信息从数据采集、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计算机化。
(5)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从2008年起,我市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材料不再使用《体育合格卡》,统一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高中(中专)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总分为7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满分各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思想品德学科仍实行开卷考试。
(二)文化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日 期 |
时间(上午) |
考试科目 |
时间(下午) |
考试科目 |
7月2日 |
9:00—11:30 |
语 文 |
15:00—17:00 |
物 理 |
7月3日 |
9:00—11:00 |
数 学 |
15:00—17:00 |
思想品德 |
7月4日 |
9:00—11:00 |
英 语 |
15:00—17:00 |
化 学 |
2.考试试卷命制
2008年昆明市中考继续实行自行命题,除化学学科以外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五个学科试卷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制。
云南省教育厅对昆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进行抽考,化学学科作为抽考科目使用省统一命题的试卷。化学学科考试允许考生自愿携带科学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限)进入考场使用,考生可自愿携带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制的《2008年云南省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说明与复习指导化学手册》进入考场使用。
3.考试和阅卷管理
全市中考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统一考试和阅卷。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
(三)体育考试
2008年体育考试科目列入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2008年昆明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昆教体〔2007〕18号)执行。
四、命题依据、原则和要求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试卷,要依据各学科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内容进行命题。各学科命题要体现义务教育的特点,体现素质教育的宗旨,全面考查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考查学生是否掌握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查学生知识的迁移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要符合学科的特点,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合初中教学实际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文科试题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控制客观题的比例,提高主观题的效度;理科试题应联系生产生活实际,要结合实际问题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注重在具体情境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切实加强与实验有关内容的考查。
3.命题要科学,禁止出偏题、怪题。试卷结构应简约、合理,试题数量要适当,注意控制试卷的整体难度。命题应根据学科特点处理好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的比例。
五、工作要求
1.由于今年增设中考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一并进行。中考考试报名工作纳入对学校招生考试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借考条件的学生借考。任何剥夺学生参加升学考试报名权利的事,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和招办要严格核实各学校初三年级学籍人数和升学考试报名人数,确保每一位初中毕业生都能参加升学考试。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评价和升学考试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擅自颁发初中毕业证书,不参加初中毕业考试、毕业成绩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级者,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律不予验发毕业证书。
3.对参与命题、审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要加强考试纪律和保密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激励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初中毕业评价及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特别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学生评价和招生考试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保证参加改革的相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道德水平和专业水平。各学校要向考生和家长进行宣传和公示,让每一位考生和家长清楚政策,服务好考生和家长。
昆明市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