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办法
(一)推荐考核加分
凡经各相关中学推荐,并参加我校优秀高中毕业生推荐考试的考生,取得我校推荐加分资格的,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予以加5分(2008年3月10日已公布加分考生名单)。
(二)艺术特长生加分
对于我校管乐、舞蹈、表演、声乐、书法、民乐等传统项目有专长的学生,经我校组织的专门考试认定后按照文艺特长生予以优惠录取(2008年3月22日已与相关考生签约)。
(三)自荐加分
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对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在达到我校投档线的基础上予以优惠加分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地市级(直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加10分。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一或高二阶段获得一次地市级(直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者;在高三或者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5分。
(3)获得文艺、书法、绘画等特长证书的,根据颁证单位、等级高低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予以加5或10分。
(4)具有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特长或在相关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具体加分项目参考《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5-9项的规定),根据颁奖单位、项目及名次、等级高低情况,经我校审核认定,分别予以加5或10分。
以上各项加分从一就高,不得累计。
二、自荐加分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欲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先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
(二)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到(www.hzgate.net)【招生信息】中下载《2008年高考加分申请表》。
(三)递交材料:考生将《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于2008年4月26日-4月29日或5月1日-5月3日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同时,核对考生提供的复印件和原件,并给考生出具申请回执。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接待地址 |
4月26日 |
长宁校区招生咨询现场 |
4月27日-29日 |
长宁校区招生办公室(六三楼106) |
5月1日 |
松江大学园区咨询会现场 |
5月2日-3日 |
长宁校区招生办公室(六三楼106) |
(注:加分申请必须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申请)
(四)核分:招生办公室统一将申请材料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监察小组的监督下,统一审核,确定考生能否加分和加分分值。
(五)公布:审核结果将于2008年5月10日统一公布。
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查询系统】查询或拨打声讯电话16886414查询。
(六)复议:对申请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在2008年5月13日前致电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查询(67790220)。附件1:《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点击浏览)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高考自荐加分申请表(上海地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