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生办:
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同时,根据今年工作的新特点和我市具体情况,特强调、补充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电子摄像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9日至13日。
考生报名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办法
1、外省户口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本省外市户口社会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本省外市户口在我市就读且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在我市借读但没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
2、应届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就读学校报名的,由班主任和教务处主任审查报名资格,校长负总责;在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由招生办负责审查报名资格,招办主任负总责。
社会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其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办主任负责,可由报名点初审再由招生办复审。
3、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学校,特别是有对口考生学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察,采取措施,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特别是高二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坚决杜绝不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报名和冒名顶替报名。
4、凡报名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和录取的考生,每人只允许获得一个考生号,禁止考生异地重复报名或代替他人报名,凡重复报名或代替他人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招办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熟练掌握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法规、程序和方法。
2、要对所辖区域内各报名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各报名点的微机设备及网络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网络畅通。
3、要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高考报名工作的起止时间及有关要求,使所有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高考报名,不得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4、各报名点必须将《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告知考生,并要求其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的存根部分,由报名点保存一年。
5、凡报名参加2010年艺术、体育等小科类考试的考生,在确认环节需采集左手食指指纹信息,各报名点要指导考生正确操作,保证采集指纹信息清晰完整。
6、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审查和确认工作,确保上报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各县(市)、区招办要对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杜绝上报数据库中出现删除标记、空记录、考生信息不完整等错误。
四、其他事项
1、关于补报名。对错过报名时间和网报中出现问题造成考生未及时报名的,要按照省考院规定的补报名办法与流程在确认期间给予补报或纠正。
2、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未经省考院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个人非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3、通知高一、高二学生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