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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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所在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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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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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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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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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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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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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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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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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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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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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何种身份 |
归侨青年□ 归侨子女□ 华侨在国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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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从何国家回国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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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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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父 母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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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关系 |
何时往何
国定居 |
何时从何国
回国定居 |
现工作单位 |
现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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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 栏 目 由 考 生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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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考生或考生华侨归侨亲属所在单位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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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单位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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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或
市县
侨务
部门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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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考生持本表交侨务行政机关审核时,应同时提交本人或其父母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人事档案等)原件和复印件。
2.本表无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的无效。
3.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单位留存,一份由考生交报名点,一份由市县招办上送省考试局。4.承办单位:各市县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