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宁夏高考 > 文章正文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宁夏教育考试院 2008-3-31 15:43:23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


  为了满足宁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创新宁夏自治区经济发展环境,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和《关于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宁招委[2004]01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宁夏报考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二)考生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6年以上(含6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有合法固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借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三)考生在宁夏有连续1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1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均在宁夏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

  (四)考生在宁夏有2年以上常住户口(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

  (五)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宁夏自治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1]20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六)来宁投资经商2年以上(含2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来宁投资经商3年以上(含3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从办理注册手续截止之日算起)的人员,其子女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且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注册手续按照《区外借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在宁参加高考注册登记办法》(宁招委[2004]01号附件2)中的有关条款办理。

  第三条 对以升学为目的,在户口、投资、纳税、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条 本规定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中的有关名词解释


  一、监护人:监护人的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只有前一顺序监护人失去监护资格的,才认为下一顺序监护人有监护资格;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监护权的须有合法手续。

  二、合法固定住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以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合法固定住所,考生是城镇户口的须有房证,考生是农村户口的须有宅基地批件。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宁党发[2001]20号文件中《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条规定,且本人在宁夏服务1年(含1年,从报名截止之日算起)以上,其具体范围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硕士;宁夏自治区优先发展的重点学科、特色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程、新兴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持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及高新技术成果的人才;对传统企业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所需的高技术人才;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懂技术、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