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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五类有特殊情况的大学生可转学
来源:南京日报 2007-5-17 8:47:19 【字体:小 大】

针对高校学生能否转学问题,江苏省教育厅昨天发出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一般不转学,但有5类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这5类学生主要包括:确有专长并有相关成果证明,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校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校学习的;研究生因指导教师的原因,本学科或本单位无法继续培养的;因突发事件造成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定,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

  据悉,学生转学应当在同类型、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且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学生的最低录取分(拟转入专业分);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高职以及单招录取的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小语种等)不得转入无此类招生计划的学校。

  高校转学手续在省教育厅受理,原则上在每学期期末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5日—2月20日、7月1日—8月20日。(谈洁)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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