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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通知禁止大学生借读
来源:湖北日报 2008-12-18 11:02:41 【字体:小 大】

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和非本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严禁接收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的学生到校就读。对违反规定接收学生借读的,一律视为违规办学行为,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负责。

    各高校要按照“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要求,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逐人查清借读学生情况,以转学为目的跨录取批次、跨学历层次借读的学生,应坚决清退。要采取措施,要求借读学生及时与招生录取学校联系,及时返回录取学校注册就读,以避免因未有学籍和未进行学年电子注册而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出现。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密防范和坚决查处学校干部、教师和职工个人参与中介机构以借读等名义的敛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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