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中技术素养学业水平测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基函〔2012〕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普通高中技术素养学业水平测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学业水平测试函[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专人负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要亲自抓,并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务安排
本次测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考点要安排在城区市级以上示范高中,统一测试、统一安排考务、统一调配监考人员,每个考场三名监考教师,要有两名教师来自外校。考场设置要严格按照省学业水平测试函[2012]4号文件中的第八条要求办
理。县市区教育局务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考点名称、考场数及考点内承担的测试学校名称报市教育局(联系人:马宗伦,联系电话:2197275)。
三、考风考纪
测试期间要严明考风考纪,县市区教育局要向各考点派巡视员,如发现有作弊和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实施规程中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如发现考场、考点作弊现象严重,将取消该考场、考点的测试成绩、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要将省市县举报电话张贴到各考点(省电话:0551-2638023,市电话:2197275)。
附件:省学业水平测试函[2012]4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