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对2017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教中〔2017〕19号
作者:暂无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21浏览次数:1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学: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闽教基〔2006〕76号) 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试行)》(闽教直〔2007〕7号)精神,现将2017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1.全市普通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28日至5月28日之间进行。各校实验操作考查时间明确后及时汇总到各县(市、区)会考办,各县(市、区)会考办于4月25日前将各校考查时间报送市会考办备案,考查具体时间确定以后各校不得自行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须经县(市、区)会考办批准,并报市会考办备案。
2.通用技术理论考试全市统一定在5月13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进行;操作实践考查在5月15日至5月28日之间进行。
二、考试范围和办法
1.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必修模块规定的学生实验,都属于实验考查的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实行分类施考,由县(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考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从我局下发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题(宁教中〔2008〕18号附件)中,各选3-5题作为今年考题,每个考生分别独立完成一道实验考查操作题,具体考题由考生从学校当年确定的考题中当场抽签确定。每个实验操作时间为15—20分钟。考查时按单人单桌进行,学生独立完成操作,每一位教师监考2—4位学生,监考教师按考查评分标准规定的考查项目和评分要点逐项评分。每科实验操作考查总分10分,得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通用技术课程的基础会考,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中对学生毕业应获得的学分规定的模块,即《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模块。会考采取理论与操作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考试的成绩占60%、操作实践考试的成绩占40%,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本次通用技术课程理论考试采取开卷考试方式,暂不涉及选修模块,试卷由我局统一组织命题。
通用技术操作实践考查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参照《2017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考查方案(试行)》(见附件)。
三、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学业基础会考中的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考试、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控,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测试和评定成绩。操作考查的考务工作由学校负责。
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学业基础会考的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4个项目考查安排在当地一中进行,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会考办与当地一中商定。
施考学校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考务工作安排,经县(市、区)会考办批准后报市会考办备案,在考查时间内,县(市、区)会考办必须派巡视员到各考点巡视,市会考办将组织人员对有关考点的考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没有严格按时间及要求进行考查的学校要予以通报。
附件:《2017年宁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通用技术课程考查方案(试行)》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