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为做好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质量和考试的信度与效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的通知》(湘教通[2012]144号)要求,决定从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教科所(教研室)遴选一批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和教研人员组建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发展趋势,熟悉相关学科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
3.具有中教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本学科第一线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了解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
4.教学经验丰富,能正确把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信息技术基本技能。
5.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能自觉履行职责,善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
6.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命题人员推荐程序
1.推荐人员所属学科为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外语(包括英语、俄语和日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门科目。
2.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被推荐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经学校、县(区、市)教育局逐级审核后,由长沙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审定确定最终人选(每学科3人)上报省教育厅。
3.湖南省教育厅审定推荐名单后,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并每3年调整更新一次。
三、命题人员确定办法及要求
1.每次命题前,省教育厅根据命题工作需要以及有关管理规定,从命题专家库中遴选、确定当年各学科命题人员,并通知所在学校及本人。
2.按照回避原则,命题人员在命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主要指本人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接到命题入闱通知后,除不可抗拒因素,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通知命题人员按时到位,并调整好命题人员所担任的教学或教研工作,同时负责向其本人进行保密教育。命题人员应自觉服从省教育厅的任务派遣,不得无故推诿,切实履行命题工作职责。
4.命题入闱期间,命题人员所在单位应按惯例继续计算其教学工作量,不得扣减工作量或降低其他待遇,并且在晋职晋级、考核评比等活动中,应考虑其参加命题工作所做出的成绩。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于命题工作的特殊性,凡参加命题的人员,除本人与湖南省教育厅签订保密协议书外,所在学校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考试命题工作的安全保密规定,对命题人员的身份保密,不组织安排其参加与命题考试相关的辅导、讲座或编写复习资料等活动。
6、被聘请的命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局和教育部的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属于国家机密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封闭命题期间,命题人员必须严格服从保密要求,不携带与命题有关的资料和个人电脑、通讯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进入命题场地;不在任何通讯设备中交流有关命题过程及试题等情况。命题人员不得在命题前后参与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研讨等活动,不得以命题人员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发表涉题文章或编写相关书籍。
命题人员推荐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按要求认真组织,并于4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899710,电子邮箱:jcjyc2006@126.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推荐审批表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