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设4个省外院校考点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专科(高职)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
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考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