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省内外二本以上院校音乐学相近专业既可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应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