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所发的《淮阴师范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学)、美术学(绘画)、美术学(书法)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地址: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
联系电话: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0517-83526999(兼传真)
音乐学院0517-83525031、83525033 美术学院0517-83517505
邮政编码:223300 学校代码:10323 学院网址:www.hy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