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十二中2009年高一年级招收保送生的方案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今年我校秋季招生时将在高一年级招收少量品学兼优的保送生,为使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保送生名额:控制在统招计划的5%以内(不超过30人)
2、保送生条件:(第①条为必备条件,第②③两条中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即可作预选条件)
①参加芜湖市区2009年毕业、升学考试的品学兼优本市(含三县)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当年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评价结果须全部达到A等级。
②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信息学竞赛获市三等及以上奖励。
③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保送生录取时间及办法
①市区各有关学校应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6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送到我校教务处审核登记(获奖证书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保送生录取(6月23日前将保送生名单及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②录取办法
第一,首先录取符合保送条件①②两条的学生,若符合条件学生数超过录取名额,则按第②条获奖等级高低,依次录取,若等级相同,则按竞赛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第二,当以上录取名额未满时,则录取符合保送条件①③两条的学生,先录取省级,后录取市级,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剩余录取名额,则分别根据每个获奖级别学生在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全市统测中的语、数、英三科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两科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再相同,则按数学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芜湖市第十二中学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