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招生简章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动员适龄聋哑儿童入学,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三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附:《芜湖市聋哑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为对适龄听障儿童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校秋季招生工作将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1、凡本市范围内(含三县),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听障儿童。
2、一年级计划招收1——2个班。
二、报名事宜:
1、上述对象中,凡本市市区户口的,由监护人带入学儿童本人直接到聋哑职业学校报名;三县户口由监护人持县教育局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带入学儿童本人到聋哑职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24日——8月28日
报名地点: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内(乘公交18、38、46路到青山街小区下车;乘4路车到新市口下车;乘2路到吉和街下车。)
联系电话: 教导处:3881968——8016 王老师 :13965156886
校 址: 芜湖市冰冻街2号
3、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残疾证、计划免疫接种卡、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照片(1寸)两张。
4、新生到校报名时需参加学校规定的常规测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录取。
5、高中班招生工作,详见高中招生简章。
三、注意事项:
1、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听障少年儿童,入学年龄可酌情放宽。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地乡镇以上政府外出务工、子女随同外出就学证明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现工作单位证明或其他就业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及学生在芜《居住证》或《暂住证》;在芜租住房屋一年以上的合同及现居住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来芜居住的证明)。
3、在完成本市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对外地要求来我市就读的适龄听障少年儿童,学校酌情招收。
芜湖市聋哑职业学校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