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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海南中考不公布考试成绩和考查科目原始分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海南特区报 2008-3-27 11:06:24
今年中考最高分值82分14个星
  考生可在4月20日—5月4日期间登陆互联网报名
  
   昨日,我省《200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去年我省中考总分为91分14个星,今年由于生地会考成绩不计入总考总分,体育增加1分,今年我省的中考最高分值为82分14个星。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可在4月20日-5月4日期间登陆互联网报名。记者 解莹
  
  不公布考试和考查科目原始分
  综合素质评价是录取重要依据
   中考分为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和市县组织考查科目,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8科。生物、地理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列入考查科目,由省统一命题,市县组织考试、评卷。数学、物理、化学学科考试时允许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计算器。
  
  星数不再按学科换等级分
   据悉,去年我省中考总分为91分14个星,今年由于生地会考成绩不计入总考总分,体育增加1分,今年我省的中考最高分值为82分14个星。考试和考查科目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和星数,同时公布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等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卷面满分各为110分。学科等级按学业考试原始分确定,呈现为10个等级和2个星。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体育学科等级按原始分呈现为3个等级,分别为A(21-30分)、B(18—20分)、C(17分以下)。凡获得总星数之和较多而总成绩等级分达不到82分满分者,每获得5个星奖励总成绩等级分1分,奖至满分82分为止。已奖励折算为总成绩等级分的星数,录取时不再进入程序作星数比较使用。
  文化课成绩不是升学主要依据
   2007年生物、地理考试等级转换成2008年生物、地理考查等级的使用办法,2007年考试等级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转换成今年考查等级为A等,D、E等转换成B等,F、G等转换成C等,H、I、J等转换成D等。本届初中毕业生因故没有参加2007年生物、地理考试者,可以参加2008年八年级的考试。缺考不记该学科等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呈现为A、B、C、D四等,缺考者不记该科目等级。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在2008年5月底前结束。
   今年我省将不再简单的以文化课成绩作为升学的主要依据,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有政策优惠加分的,按政策加分的高低优先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科的总星数之和(已用于奖励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今年取消了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星数之和,直接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两部分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来呈现。在基础性发展目标各维度中,有一半要素等级达到A且无C、D等级的,则该维度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要素等级达到B,且无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B等级;有一半要素等级达到C的,该维度可评为C等级。在基础性发展目标六个维度中,至少有4个维度等级达到A等的,其总等级才可评为A等;至少有4个维度等级达到B等的,才可评为B等;至少有3个维度等级达到C等的,才可评为C等;有4个维度等级是D的才可考虑评为D等。在“学习能力”维度中,必须有一半学科学期总评成绩达到A等(或85分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学科学期总评成绩达到B等(或75分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B等级。生物和地理学业考试成绩、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结果达不到C等者,总等级不得评为B等以上(含B等)。
  
  
  
  录取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
  才能上教育厅直属中学
  
   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初中生综合评价结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教育厅直属中学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在B等以上(含B等)。各地自行确定所属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要求。
   普通中学、五年制高职、高专必须从参加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其中省、市(县)重点中学只招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
   中招录取场内一律不办理考生退档、转录手续。未经省或市县(单位)招生部门审批录取的考生,学校一律不准先到校报名注册,违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省招生。
  
  
  填报志愿
  职中与一般中学志愿
  第四批提前至第三批
   据介绍,今年中考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普通中学、五年制高师、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考前填报志愿(5月30日-6月15日)。今年作为第四志愿的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和一般中学提前到第三批,同时,在第二批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8月1—7日中午12:00前上网自主修改第三批志愿,修改后以网上修改的志愿为准。
   提前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任意选择一个学校填志愿。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海南中学、海南二中和省农垦中学(部分指标)。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琼台师专东方中学;海南实验中学和海南中学东坡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设三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任选三所学校。
   第三批: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任选3所学校填报。
   第四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任选2所学校填报。
  
  
  招录办法
  
  今年市县重点高中
  两成指标分配到校
   今年市、县重点高中学校按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20%的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学校。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必须是在学校初中阶段读满3年,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20%分配到校招标,不能用于招收择校生。
   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的招录对象是世居且户籍在我省的黎、苗、回等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单列,按少数民族聚居市、自治县和分布在万宁、琼海、屯昌、儋州等散居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指标比例安排,按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录取时,由省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统一出档,录取学校在网上点录考生,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下达市县(单位)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由省中招办负责调剂。
   省、市县(单位)各重点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指标控制在招生计划的6%以下,由学校提交拟录名单及有关测评成绩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在校内张榜公示后报省或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文体特长生的录取要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体育特长生升学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30%;艺术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低分数线的50%)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
  
  择校生比例不能超
  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招生仍严格执行“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准”的政策。厅直属中学、市县(单位)重点中学择校生根据考生志愿的批次和顺序按招生计划和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人数限在当年下达统招计划人数的30%以内,超计划的不予审批,不予办理注册学籍手续。已被“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重点中学正式录取的考生(含文体特长生)不得再提出择校。 已被第一、二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择校录取。
  
  民办普高不得录取
  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我省民办普通高中依法实行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按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招生,也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只能招录在本省参加中考有本省户籍的考生,未参加中考的一律不得录取。在不违背公共道德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招生标准(如考试成绩、身体状况、品德要求等)、招生方式(如统一招生、面试招生、单独或联合招生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社会公示后组织实施。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核监管。录取的学生花名册,必须按规定时间报省中招办或市县中招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建立学籍档案。
   中职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学历教育的学制一年或一年半,也可以进行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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