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南中考体育考试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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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海南特区报 2008-3-28 10:19:53 |
本报讯 继去年体育成绩首次计入我省中考总分后,今年我省中招体育成绩再加一分,共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等级分最多三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市县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海南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每项满分为10分,共30分(21-30分为A等,得等级分3分;18-20分为B等,得等级分2分,17分以下为C等得等级分1分),以实际得等级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对确定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和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可免考体育,计18分。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缓考。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凡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全省及市县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市县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审核确认后,于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5天以上,在无异议后,其成绩按满分30分(A等)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008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6日至5月6日。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考试。 中招体育考试共3项,按每项满分为10分,共3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50米跑和坐位体前屈。此外,考生还需在2个自选项目中选择一个参加考试。男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凡发现考生让别人替考的,要一律清退出场,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有替考的,除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外,还要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当年报考省、市县重点中学的资格。如果开学后才被发现并查实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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