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区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要点
一、关于志愿填报
1、确定两大系列(若填报师范,则不能填报扬中、附中、新华三所学校的统招及择校志愿)
2、普高系列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1)志愿录取
(2)市场招生
3、普高志愿填报办法
(1)志愿分三个栏目:统招3选3、择校3选3、服从1
(最多可填报7个志愿,可以少填或不填)
(2)每个栏目志愿是有顺序的
(3)扬州中学择校志愿需注意“类别”
4、普高志愿录取办法
(1)统招、择校、服从三个栏目依次进行
(上一栏目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栏目投档;任何学校均不得录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例一:某考生志愿
统招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A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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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A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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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类别一 |
服从志愿 |
是否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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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考生成绩660分,投档统招志愿时,A校录取已满,B校尚有计划,则被B校录取,该生不再参加择校栏目投档。而择校栏目投档时,A校最低分为650分,但该生不可能录取A校择校。
若该考生成绩660分,投档统招志愿时,A校、B校录取均已满。投档择校志愿时,A校、B校也已满。投档服从志愿时,东部分校尚有计划,则被东部分校录取,该生不得参加市场招生的录取。
(2)录取原则:高分优先,尊重志愿
高分优先:“谁分数高,先投档谁”,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逐个投档。
例二:甲考生统招志愿
统招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A |
B |
C |
乙考生统招志愿
统招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B |
A |
C |
若甲考生成绩701分,乙考生成绩700分。
录取时,甲先投档,此时A校已录满,B校尚有计划,则被B校录取,B校正好录满,则B校统招切分线为701分。
乙后投档,先投B校,B校已录满,再投A校,A校也已满,后投C校,被C校录取。
(不因为乙考生填报B校第一志愿,就先于甲考生录取)
尊重志愿: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再投第二志愿,后投第三志愿。
例三:某考生统招志愿
统招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B |
A |
C |
若该考生成绩715分,录取时,先投B校,B校尚有计划,被B校录取。统招栏目录取结束时,A校切分线为710分,B校切分线为700分,但该考生不可能录取A校。
(3)扬州中学择校志愿的录取
填报“类别一、类别二”时(兼报):相当于填报了四个志愿,但“类别一”投档在先,“类别二”投档在后。
例四:某考生择校志愿
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扬中 |
B |
C |
类 别 |
类别一、类别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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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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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表示:该考生志愿顺序为:扬中本部、扬中西区校、B、 C
例五:某考生择校志愿
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B |
扬中 |
C |
类 别 |
类别一、类别二 |
|
|
|
|
|
则表示:该考生志愿顺序为:B、扬中本部、扬中西区校、C
例六:某考生择校志愿
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B |
C |
扬中 |
类 别 |
类别一、类别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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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表示:该考生志愿顺序为:B、C、扬中本部、扬中西区校
▲不可能这样填报:
择校志愿 |
第一志愿 |
第二志愿 |
第三志愿 |
扬中(类别一) |
B |
扬中(类别二) |
5、有关加分录取
(1)政策性加分:是中考总分的组成部分,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全过程有效。
(2)四星级高中定向指标生:填报相关学校统招栏目第一志愿时有效,加分投档第一志愿,投档第二、第三志愿时不再加分。投档择校栏目志愿时也不加分。
(3)推荐生:填报志愿阶段由学校上报名单,履行相关手续,考生必须填报该校统招第一志愿,加分投档,投档第二、第三志愿时不再加分。投档择校栏目志愿时也不加分。
6、其他有关规定
(1)关于扬州中学美国高中课程实验班。经扬州中学申请,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扬州中学开设美国高中课程实验班,并自主开展招生工作。有关报名、招录事项直接咨询扬州中学。
(2)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各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于6月21日前举行专业加试,具体报名及加试事项直接咨询有关学校。艺术特长生凭中考成绩和专业加试合格证进招生市场,学校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3)关于扬中择校志愿“类别二”。扬州中学择校志愿分为“类别一”和“类别二”两个类别,“类别二”指扬州中学西区校,录取学生在扬州中学西区校学习,其中总分前40分学生按扬州中学统招生收费标准收费,其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扬州中学西区校民办收费标准收费。
(4)关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市定控制线下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也不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反规定私自招收控制线下的学生,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
二、有关志愿填报的指导要求
1、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方案
扬教基[2009]15号文件是唯一依据,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宣传方案,不主管臆断,不作无依据猜测,不讲不负责任的话。
2、公正客观,科学指导填报
总原则: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基本思路:理智确定方向,家长与学生共同确定,以理想顺序确定志愿顺序,尽量考虑保底志愿,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引导有度,尊重学生选择
不诋毁任何学校,不误导家长和学生,不作不负责任的许诺,不越权替代,不强迫学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