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达标校
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案
(2008年4月24日)
为加强初中学校建设,促进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6〕262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升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07〕70号)和《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莆教[200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三个有利”的原则;
3、坚持“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
二、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
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优秀;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60人(2009年起按省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采取免试入学。对达不到以上五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其定向生按原下达指标的50%下达。从2009年起对达不到输送定向生资格五条中的任意一条,将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三、定向生资格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2006-2007学年度起学籍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从2009年起必须是三年学籍均在报考学校并就读于本校的应届生);二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B级以上(含B级)。
四、定向生的指标分配
根据莆教[2008]7号文件,本区定向生指标分配原则为:
(一)按100%指标输送定向生的学校有:莆田十二中、莆田十八中、莆田科技学校、常太中学、西许中学、园头中学、埔柳中学、东沙中学、西厝中学、青山中学、柯朱中学。
(二)按50%指标输送定向生的学校有:五中分校、沟头私立中学、城关中学。
(三)按25%指标输送定向生的学校有:擢英中学、南门学校、文献中学。
五、定向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须参加本年度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中考等级学科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正取生录取的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学校考查科目达到招生学校正取生录取的要求,“录取总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等级奖励分、照顾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正取线下30分(含30分)。录取时,以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定向生计划数从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各相关中学的定向生名额数届时另行公布
2、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区的定向生分配方案的解释宣传和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