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招考[2008] 5号
关于公布2008年莆田市涵江区普通高中招生输送一级达标校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的通知
各中学: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改善薄弱初中校的生源质量,缓解城市初中学校的生源压力,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校。根据《莆田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关于“定向生指标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今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定向生分配比例为1:2(城区学校、农村学校的界定以物价收费相关文件为准),以后逐年增加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比例”以及“对达不到输送定向生五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学校,其定向生按原下达指标的50%下达”的规定,在区教育局组织有关科室按照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要求进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区2008年向一级达标校输送定向生学校名额分配比例公布如下:
按定向生下达指标的100%输送定向生的农村学校为:莆田华侨中学、莆田锦江中学、莆田华侨职专、莆田第七中学、涵江华侨中学、白塘中学、国欢中学、塘头学校、蒲坂华侨中学、萩芦中学、新县中学、大洋中学。
按定向生下达指标的50%输送定向生的城区学校为: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莆田青璜中学。
按定向生下达指标的50%输送定向生的农村学校为:三江口中学、白沙中学、庄边中学。
按定向生下达指标的25%输送定向生的学校为:莆田市私立实验中学、莆田市涵江区银河学校。
请各校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定向生招生宣传及推荐工作,从2009年起对达不到输送定向生资格五条中任意一条的学校,将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