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以下简称“思品”)、历史、体育,其考试形式分为闭卷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 |
形式 |
分值 |
时长 |
备 注 |
语文 |
闭卷 |
100 |
120分钟 |
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合堂考试 |
数学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外语 |
闭卷 |
100 |
100分钟 |
物理与化学 |
闭卷 |
物理、化学各75 |
100分钟 |
操作 |
物理、化学各10 |
物理、化学各10分钟 |
思品与历史 |
闭卷 |
思品、历史各75 |
100分钟 |
体育 |
技能 |
30 |
— |
总分 |
— |
650 |
— |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方面。
(二)考试时间安排。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4日至6月5日,实考、体考成绩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绩一经上报不再查分变更。学业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8:30—10:10 |
2:00—3:40 |
4:40—6:20 |
6月14日 |
语文(结束:10:30) |
物理与化学 |
思品与历史 |
6月15日 |
数学 |
外语 |
|
(三)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具体实施,招办配合。
2.考点设置。考点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加强学校保密室建设,并负责对所设考点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考生集中在达一中参加考试。每个考场按考生30人设置,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织实施,市教科所、市招办配合,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承办,每个县、市、区分阅卷场原则上只阅一门学科试卷。
(五)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等级分全科等级与分科等级两部分,均用A+、A、B、C、D五个等级表示。分科等级划定后,市上将分科统一公布各等级的最低原始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