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日电 日前,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继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后的又一个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新出台的方案从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对高中生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后,将全面、真实地反映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为高中生的毕业提供依据,为高校招生提供参考信息。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市教委中学处黄炎处长对新出台的《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为何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答:《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已经做出回答: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唯分数论的消极影响还十分明显,它有违人的全面发展规律和党和国家倡导的素质教育要求,抑制了学生个性潜能的发展,客观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随着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进,必须对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铺平道路。
问:实施《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推行关注全面发展与尊重差异的综合素质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全方位、多角度考评学生综合素质。
二是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基础性发展目标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和学科学习目标,多角度、全方位、多元化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
三是科学构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完善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与高中学分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有机结合,充分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试验的要求。努力做到具体明确、操作简便,体现多样化,突出可行性,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平公正。
四是注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是学生发展的重要构成,是检查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和继续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采取写实性评语与等第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加以表述,写实性评语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以及不足,必须准确、真实、全面并具有代表性。
问:按照什么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按照全面性、导向性、发展性、客观性、多元化、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我们要求评价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我们规定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我们强调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遍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办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必须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切实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问: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点是什么?
答:要点之一,综合素质评定要贯穿高中学段的全过程,毕业评定应在高三年级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评定要综合参考每学期学生成长记录等综合素质评定的资料。
要点之二,综合素质评定应充分体现出形成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将高中三年来能反映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事实作为评价的依据,成长记录应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要点之三,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校为主,在学生的自然学习环境和日常活动中轻松地进行。力求做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时空全程化,使评价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点之四,学生的自评和互评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方式。应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式,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专题作业、才艺展示等。综合素质主要评价者是学生本人、同学、教师与家长。其中教师评价是最终评价。要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要点之五,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记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要点之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
问: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我们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呈现方式进行了调整,以写实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避免了一些不便量化的因素。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进一步得以扩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不仅决定学生毕业、升学,还要帮助学生规划人生,帮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引导教师全面培养学生。同时,我们还引进了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配套软件的研究,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基本素质发展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四部分。
(一)模块修习评价
1.评价内容:主要涉及“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通过学分来描述学生在学年内模块学习的内容、数量、学时等阶段性学习的知识结构状况和学习水平。
2.评价方法:以学年为单位,主要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每一个模块教学结束之后,在教务处组织下,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学分管理规定认定学分,并负责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X学年模块修习情况评价表”。
(二)学业水平考试评价
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将学生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栏目。
(三)基本素质发展评价
1.评价内容:主要涉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共17个要素的内容。其中,“道德品质”包括爱国、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崇尚科学、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诚实守信、坚持正义,关心集体、保护环境6个要素;“公民素养”包括自信自尊、自强自律,热心公益、责任感强2个要素;“学习能力”包括求知欲强、态度端正,方法得当、习惯良好,善于钻研、富有创新3个要素;“交流与合作”包括理解他人、约束自己,善于交流、容易合作2个要素;“运动与健康”包括体质健康、成绩优秀,坚持锻炼、生活乐观2个要素;“审美与表现”包括能感受美、能欣赏美,参与艺术、善于表现2个要素。
2.评价方法:以学年为单位,在学年末,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小组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基本素质发展评价采取写实性评语的方式进行,用描述性语言,把学生在某一维度内的突出表现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写实性描述,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表”,并把学生的突出表现如实记录在该表的“突出表现栏”。
3.评价要点:写实性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发展进步状况、个性特点、发展潜能以及存在不足等,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学生本人的突出表现,如典型事例、特长与奖励情况、担任班干部情况作为重要成长标志,由学生本人以纪实的方式进行填写,并由班主任认定。
(四)综合实践活动评价
1.评价内容:反映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内容、学时、学分,综合实践活动的体验与收获、教师对学生在活动中表现的评价等情况。
2.评价办法:以学年为单位,每次综合实践活动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组织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其中“体验与收获”栏由学生本人用描述性的语言填写。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价、辅导教师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由班主任或辅导教师认定学分。(完)(记者 贾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