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昨天已经公布。市教育局提醒有关考生,要根据加分政策挑选最高奖级申报,并及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作放弃论。
今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共有分体育、艺术、科技三类,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级。其中,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持有个人荣誉证书的,分别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此外,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举行的相关类别竞赛具体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文,并按有关规定标准加分。
据悉,各类特长生由学校登记,按考生报考号顺序造册,附获奖证书原件或市教育局文件,由学校统一于6月8日前送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就读学校报考,回户口所在地录取的考生须将加分材料在5月31日前送户口所在地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