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目前,各地已陆续进入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录取阶段,为完成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各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动员和组织初、高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一定进展。从现有各地招生实际情况看,要完成我省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对这项工作绝不能松懈,必须认真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闽教职成〔2007〕21号)和《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闽教职成〔2007〕32号)要求,强化生源统筹管理,进一步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把握契机,确保任务完成。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助学新政策的有利契机,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宣传助学新政策,密切关注省里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及时组织力量认真落实,形成全社会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初中毕业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同时,严格按照《福建省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责任书》要求,把中职招生任务分解到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完成今年招生任务及每一位新生的顺利入学。
二、统筹招生生源,实现优势互补。各地要继续协调统筹安排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生源,鼓励并支持向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输送本地生源,以尽量减轻本地办学实力薄弱的县级中职学校的容量与经济压力,实现全省范围内优质职教资源的统筹协调与优势互补。今年各地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也将继续按照生源输出数量进行统计。
三、实行定期汇报,保持信息畅通。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报告制度,7月23日至8月30日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应于每周五将本地中职招生工作当周进展情况书面报我厅职成处,由我厅适时在全省进行通报。同时,各设区市教育局应分别于9月30日、10月25日之前将2007-2008学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等情况统计表
(附件1)附件1doc报我厅职成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