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珂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加强2006年高中阶段招生统筹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将对各设区市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和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将其列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同时将其与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相挂钩。凡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严重失衡以及连续两年未完成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市、县(区)将向全省通报。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了高中阶段总招生计划4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2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3万人),比上年实际招生数增加近1万人。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凭学生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以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高中毕(结)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单独编班,以就业为导向安排教学内容,使其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招收高中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可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形式,对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