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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中国计量学院 2008-5-7 17:37:46

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四、邮政编码:310018

五、办学性质:公  办

六、办学层次:本 科

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

 

八、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自治区)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

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1-3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4、单科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课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控制标准将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0571)86836014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E-MAIL:zsb@cjlu.edu.cn

(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

十一、其他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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