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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08年在江苏省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08-5-8 15:59:45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收类型:全日制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五年

招生人数:2200人

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收费项目和标准:我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转学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退费事宜。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投档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及附加题分数之和)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选择性招生

对报考我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省填报本科志愿的要求,特征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同批次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江苏考生,由考生在各录取批次招生前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使用选择性计划自主录取:

1、在高中阶段参加经我校认可的省级以上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的竞赛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

2、高考单科(语、数、外及选测科目)成绩在相应科目中为省排名前5%的应届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应届毕业生。

4、江苏省重点中学(含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平时成绩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5、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四、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4、电子信箱:zsb@ntu.edu.cn

5、网址: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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