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章程 > 文章正文
 
南京晓庄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南京晓庄学院 2008-5-8 17:01:57

南京晓庄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南京晓庄学院,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1460,在江苏省招生,学校代码为1120,中外合作办学代码为1720。

第三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njxzc.edu.cn)进行查询。

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高招生工作。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拟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或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八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学教育专业参照学前教育专业部颁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肝功能必须正常。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上公布。学生进校后,体检复查不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为:普通类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需选测历史,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需选测物理,其他专业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学校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专科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学校对其他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其属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市、区)招办提供的各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具体录取程序为:

1.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及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情况,若生源充足,一般按不大于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

2.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其他省(市、区)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英语专业对进档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95分以上。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5.江苏省、福建省师范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江苏省的体艺类师范专业安排在体艺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按2008年有关招生政策录取。

第十七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专业总分(山东考生为校考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安徽省、山东省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外省专业总分为我校校考专业总分。

3.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并择优录取。

4.江苏省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2008年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招生,同时面向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新疆、甘肃、宁夏等11个省(区)招收部分本科生,行知学院只面向江苏省招生。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办等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4600元,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学年为6800元;行知学院学生学费每学年为13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为16000元,赴韩国期间学费每学年为55000~60000元(含部分食宿)。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900元(国外学习期间除外)。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制度。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25-86569292、86178292、51736120、51736130,传真:025-86569292,网址:http://zsjy.njxzc.edu.cn。招生监督电话:025-86178111、86569121。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办公室。

                            南  京  晓  庄  学  院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