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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章程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5-8 17:43:22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校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3、办学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

4、邮政编码:310053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招生资格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7、招生区域:面向浙江、安徽、江西、江苏、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份招生。

8、录取规则

(1)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其中酒店管理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符合旅游服务行业的要求,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

档比例。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省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基本分数线。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实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平行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其中面向江苏省执行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普通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

江西、安徽、河南、河北、山东五省录取仍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C、学校对部分普高生源文理科考生采用大类招生,一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二个专业按数字媒体技术大类录取;二是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三个专业按工商管理大类录取,一学期后分专业培养。

D、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E、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考单招大类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F、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G、无专业加试要求。

    H、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8、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中澳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澳大利亚西澳洲中央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专业证书。

9、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设立贫困生补助基金,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津贴等。

11、录取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7764572、87764575、87764576、87764577、87764578

(2)传    真:0571-87764575、87764577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4)院校网址:www.zjvcc.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jy.zjvcc.cn

(5)E-mail地址: szyzsb@zjvcc.cn

(6)QQ:710482077、260170602

(7)监督电话:0571-87764508、87764518

                                                                                                         

 

 

 

 

 

学校招生负责人  伍大伟       学校负责人 周志春  (学校公章)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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