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98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专科录取批次的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
三、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江苏省录取政策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志愿录取考生填报的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和江苏省专业统考。学校按照江苏省录取政策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计划的调剂: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个别专业作少量的计划调整。
四、其它问题: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公寓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500-1000元/人.年。
3、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经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555,81050666
传真:0513—81050666
主校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邮政编码:226007
学校网址:www.ntac.edu.cn
电子邮件:ntnyhy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