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同意我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0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致函(教发厅函[2009]106号)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党组会议纪要(2004)第28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教直厅[2005]1号)精神和《高等教育法》有关高等学校名称的规定,同意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