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上缴时间的紧急通知接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由于《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10]53号)有效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2日。为规范财经制度,缴费必须在此前完成。现将有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缴款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县(市)教育局缴费步骤
①所有高中学校按照每生每科14元的标准,收齐现金,于4月5—6日交县(区、市)教育局。
②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每生每科5元的标准于4月10日前上缴省学考办。省教育厅指定的财政专户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市新姚路支行,账号:43001765061058688888 。请注明“××县(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于4月11日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到省学考办核实到账情况以后,到省教育厅财务处统一开具发票返还县(市、区)教育局。
③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每生每科2.5元的标准于4月10日前上缴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财务处开具“长沙市本级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开具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建行、工行、长沙银行任一网点缴款,并同时向银行索要“长沙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于4月11日之前完成。本缴款书第一联给缴款单位、第二联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城区高中学校缴费方式
按照每生每科14元的标准收齐现金,每科5元上缴省学考办的于4月5—6日两天将现金上缴市教育局财务处。每科9元由市教育局财务处开具“长沙市本级非税收入缴纳通知单”,开具后五个工作日内(4月10日前)到建行、工行、长沙银行任一网点缴款,并同时向银行索要“长沙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84899710
财务处联系电话:84899795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