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课面试(10%)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现 代 音 乐 系
一、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至少一首本人近期创作的音乐作品(电子音乐作品,或器乐、声乐作品均可。电子音乐作品提交MIDI文件及音频格式的CD光盘;器乐、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
(一)专业笔试(70%)
1、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及相关要求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2、专业基础考试:音乐听辨与分析;音乐声学与电子音乐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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