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电子摄像及电子档案采集要求
1. 组织工作
考生电子摄像及电子档案采集由各市、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实施。
2. 主要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照片、考生简历及评语)、成绩信息、志愿信息等。成绩信息和志愿信息等采集我省已实行多年,此处电子档案特指考生照片信息、考生简历及评语信息。
3. 工作流程
l 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采用光电阅读器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准考号、姓名、性别及报名点代码等);
l 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各报名点在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导下分报名点根据考生准考号顺序现场采集考生照片;
l 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各报名点采集考生简历和评语信息;
l 由各市招生部门按县(市、区)编排座位号、考场;
l 由各市招生部门按县(市、区)打印准考证(带照片)和考场座次表等;
4. 日程安排
l 各市、县(市、区)领取、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4月上旬前完成;
l 各市、县(市、区)读报名信息卡、校对考生报名信息:4月中旬前完成;
l 各市、县(市、区)、报名点采集考生简历及评语信息:4月下旬前完成;
l 各市、县(市、区)、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采集考生照片:5月上旬前完成;
l 各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报名信息:5月25日前;
各市、县(市、区)生成考生座位号、编排考场、打印、发放准考证及考场座次表:6月上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