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操作时间
操作内容
程序 |
语
文
科 |
其 它 |
上午 |
下午 |
一 |
1、主考、考务人员接收、清点、分发试卷、草稿纸及考试用品等;
2、监考员到主考办公室签到集中、抽签决定监考考场,听取主考交代注意事项。
3、监考员签领试卷,草稿纸、考试用品等并核对当场考试科目、试卷密封口、试卷袋是否破损等。 |
7:40
-
8:00 |
7:50
-
8:10 |
2:20
-
2:40 |
二 |
1、监考员甲、丙携带领取的试卷、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直入考场。
2、主考发出考生入场信号,上午语文科8:00,其他8:10,下午2:40发出入场信号。
3、监考员乙组织考生入场,核对准考证,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并宣布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放在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
8:00
-
8:15 |
8:10
-
8:20 |
2:40
-
2:50 |
三 |
监考人员甲对考生进行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及考生注意事项。监考员乙分发草稿纸。
监考员甲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核对内容;试卷科目、页码、是否印错、漏印、重印等、如发现有差错,立即报告主考调换备用卷。 |
8:15
-
8:25 |
8:20
-
8:25 |
2:50
-
2:55 |
四 |
1、 上午8:25,下午2:55考点发出分发试卷信号。
2、 监考员甲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是否是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
3、 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号、考场座位号等。
4、 如发现问题且确需更换试卷的,可先在本考场内调整或向主考报告要求动用备用卷。 |
8:25
-
8:30 |
8:25
-
8:30 |
2:55
-
3:00 |
五 |
考点发出开考信号,监考员甲宣布开始答题。 |
8:30 |
8:30 |
3:00 |
六 |
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丙在后台监视、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逐个检查核对考生所填的姓名、准考号、考场座位号、科目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如有问题,立即查明报告,并在各科结束后予以处理。 |
8:30
-
8:45 |
8:30
-
8:45 |
3:00
-
3:15 |
七 |
1、 监考员甲继续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丙在后台监视,监考员乙对缺考试卷和空号试卷分别进行处理,空号试卷只需在试卷的卷首总分栏的姓名处写上“空白”二字,缺考卷应填写考场座位号、姓名、并在试卷的卷首总分栏的姓名处右边写上“缺考”字样。
2、 制止迟到考生入场,考务人员收集缺考情况并上报。 |
8:45
-
8:50 |
8:45
-
8:50 |
3:15
-
3:20 |
八 |
监考员对提前出场的考生试(答)卷检查核对,无误后反扣在桌上。 |
9:30 |
9:30 |
4:00 |
九 |
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
10:45 |
10:15 |
4:45 |
十 |
1、 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
2、 考试结束的信号停止,监考员甲立即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坐在原位,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点清无误后,考生带好准考证依次离开考场。
3、 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考生离开考场,监考员乙、丙逐个检查核对填写的考场座位号、答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按小号(上)到大号(下)顺序清点,整理好考生答卷、草稿纸,考生离开考场。
4、 考点要在各考场监视员反馈答卷、草稿纸等完整无误后,方可开放考点大门,考生离开考点。 |
11:00 |
10:30 |
5:00 |
备
注 |
考生退场后:
1、监考员应检查桌面、抽屉、地面是否有遗漏的答案、草稿纸等;
2、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试卷用铁夹夹好,填写考场记录,然后到考点指定的地点集中,验收合格后由监考员装订,装订好再交验收人员检查有无号码、姓名外露、订入答卷等现象,查看考场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发现不合要求,由监考员重新装订、填写;由验收人员签字后,交监考员密封、签字。
3、主考、考务人员收齐各考场答卷、草稿纸等,分类按考场顺序整理好,立即交各考区接卷人员,最后一科考完后,应将《准考证》存根整理好上交考区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