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招考函〔2008〕100号
关于编报2008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含省外在皖)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含省外在皖)招生来源计划是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市中招部门、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和进行招生宣传的依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8〕4号)和《关于下达200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秘计〔2008〕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按照省教育厅文件下达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数,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市招生的生源情况、就业情况以及学校专业特色、办学规模,合理确定分市招生计划安排意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根据各校提出的意见综合平衡,编制确定分校、分市招生来源计划,并以此作为各市、各校招生部门组织生源、安排招生以及考生选报学校的依据。
二、为了便于考生报考、招生计划的落实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从今年起对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师范类、卫生类和省外学校公布分市、分专业生源计划;其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和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只公布分市招生总数和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在各市具体招生数根据各市考生报考情况由学校和各市招生部门协商确定。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数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规定的招生计划,各校五年制高职分市计划在不突破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各市之间进行适当调剂;三年制普通中专(除师范类外)不设上限,鼓励多招。
三、生源计划上报的方法和时间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8年中职招生任务,尽早向社会公布各校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等工作,请有关学校于5月28日前将2008年安徽省普通中专招生(含高职)生源计划上报表(附件1)报送省考试院,学校代码一律按2007年公布的代码,新增学校代码请与省考试院联系,上报表的有关要求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 邮编:230022
电话:0551-3609516,3609536(传真)
附件:1、2008年安徽省普通中专招生(含高职)生源计划上报表
2、生源计划上报表的要求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