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分配办法及程序
◆重点高中推优生录取:(1)确定重点高中推优生分配名额;(2)班级民主推荐、学校综合评定,确定推优生人选; (3)推优生名单校内公示,上报备案; (4)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 (1)学校提出特长招生申请报告,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报名条件、时间和录取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学校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报名; (3)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4)学校核定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5)公示录取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6)按特长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 (7)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 (1)确定均衡生分配名额:(2)依据均衡生分配名额、考生填报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计划生录取:(1)公布重点学校招生计划:(2)按照考生的填报计划招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 (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办法: (1)公布重点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学生填报重点高中择校生志愿;(3)根据“三限”政策, 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重点高中择校生;(4)发放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通知书。
凡达到重点学校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填报“服从分配”的条件下,在重点中学中统调。
◆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 (1)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按照考生的填报计划招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1)学校提出特长招生申请报告,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报名条件、时间和录取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2)学校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报名;(3)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4)学校核定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5)公示录取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6)按特长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7)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办法:(1)公布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考生凭中考成绩至招生学校报名; (3)学校根据“三限”政策,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普通高中择校生,报西宁市中考办审批;(4)学校将审批的普通高中择校生名单进行公示后录取。
凡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填报“服从分配”的条件下,根据中考成绩、家庭住址等情况统调到相应的学校。
◆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录取: (1)公布学校简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2)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及专业;(3)录取分配,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中专学校录取,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