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方案,方案规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命题。陕西省教育厅要求,考试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公布、提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原始分数。
录取按照学业成绩等级加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录取一般应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情况下,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对考生进行测评。
3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艺术展演活动获奖的考生;在陕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陕西赛区活动中获奖的考生;在体育等级测试中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在公开出版的书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作品或科技方面论文的特长生录取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记者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