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08年起所有中职学校均春季招生 统一命题
三秦都市报报道,记者2月1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08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将继续开展春季招生,可执行春季招生的学校08年首次由往年的部分扩大到全省所有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相关招生考试将于3月22日到23日举行。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由省上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和评卷,
考试科目为政治(3月22日上午9:00至11: 00考试)、语文(3月22日下午2:30至4:30考试)、数学(3月23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理化(3月23日下午2:30至4:30考试)。考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于2008年4月23日至25日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其学制、收费、学历层次及就业等相关事宜均按国家和省上现行政策执行。 (张彦刚)
来自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消息,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政发〔2006〕13号)精神,进一步扩大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结合近年来陕西省开展春季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就2008年继续开展春季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的确定
全省所有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均可进行春季招生。
根据市场需求及学校办学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规模。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按实际录取人数报省教育厅,纳入年度招生总规模,并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以指导性计划形式予以确认下达。
招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直接注册入学,由各院校负责宣传、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单》(省招办录取大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录取手续。招收的初中毕业生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
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
生源组织及报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自主安排进行。
三、考试及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工作,由省上统一命题、印制试卷,学校组织考试和评卷。具体考务工作由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负责,联系电话:029—82150698、82150699。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政 治 2008年3月22日上午9:00—11: 00
语 文 2008年3月22日下午2:30—4:30
数 学 2008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理 化 2008年3月23日下午2:30—4:30
考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于2008年4月23日—25日到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事项
春季招生是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录取新生其学制、收费、学历层次及就业等相关事宜均按国家和省上现行政策执行。
各市、县招生办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开展春季招生工作,指导各招生学校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精心操作,确保录取质量,扩大招生规模。招生工作结束后,各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4月底前将书面总结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